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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五年抚养儿子非亲生 法院起诉离婚索赔 |
寒心露苦养子5年,亲子鉴定儿子非“儿子”,一件离婚案件在湖州市南浔区法院调解结案。法院调解,孩子由母亲抚养,母亲赔偿“丈夫”一次支付46500元。 养子5载,DNA鉴定非亲生 杨某与妻子钱某于2003年初经人介绍相识恋爱,2005年2月登记结婚,同年12月诞下爱情结晶。儿子出生后,杨某一家非常喜悦,特别是他父母对孙子非常疼爱。本来是其乐融融的一家,但随着孩子的长大,亲戚朋友都说儿子与父亲不像,有的朋友甚至半开玩笑说"这还是是不是你的啊!",这让杨某很郁闷。联想到婚后妻子时常很晚回家,有时甚至在外过夜,心中不禁有所怀疑。因为这个原因,夫妻两人经常争吵,随着争吵日益频繁,杨某越来越怀疑孩子是不是自己的。2010年5月,杨某带孩子做了亲子鉴定,鉴定结果显示,儿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。得知真相后,杨某心情极度低落,辛苦抚养了五年的孩子竟是别人的,让杨某无法接受。 法院起诉 丈夫获赔 2010年5月25日,杨某向南浔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双方离婚,并要求钱某赔偿5年来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。12月2日,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,孩子由钱某抚养,钱某赔偿杨某465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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